建议办理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2022-09-01 21:53:00

邱军、程木兰、郑志民、郑志军、危议红、刘帅、饶瑛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兴建中田乡集镇农贸市场事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帮助中田乡兴建集镇农贸市场事宜,其建设主体为中田乡人民政府。

2.省商务厅每年都有一笔新建、改建农贸市场的专项补助资金,县商务局可以协助当年完工的新建农贸市场向市商务局申请省商务厅的部分资金补助,如有需要可协助建设单位申报2022年的商务厅的专项资金补助。

 


抄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政府办提案办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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