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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2022-01-27 17:41:00

周国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荒田、冷浆田、深脚田挖塘养鱼对其合理开发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保障粮食安全、保护作出一系列指示。2021年8月26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三调”结果显示,2019年末全国耕地19.18亿亩,略高于18亿亩耕地红线,2009年“二调”以来的10年间,全国耕地地类减少了1.13亿亩,除建设占用外,主要变为林地、园地、养殖坑塘等。因此,必须统筹安排,严格管控,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才能守住守牢18亿亩耕地红线。为了落实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的决策部署,守牢耕地红线,2020年0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2020年11月17日分别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要求各地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粮田非粮化”乱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习近平在2021年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范和指导地方合理开发利用耕地。2021年3月30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下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2号),决定从2021年开始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动态监测监管耕地(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下同)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对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图斑进行公开通报,限期整改。2021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图斑368个,涉及耕地面积1913.22亩。经了解,我县耕地“非粮化”图斑数、面积全省、全市最多,形势非常严峻。目前我县正在集中力量整改。同时“三调”结果显示,2019年末我县耕地33.08万亩,低于上级下达耕地保护目标,10年间净减少耕地10余万亩。因此保护现有耕地不减少势在必行。

利用耕地挖塘养鱼属于《土地管理法》禁止行为,其性质土地性质发生了变化必为“养殖坑塘”、地类不再是耕地,属国办文件规定的“粮田非粮化”,不符合当前坚持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首要任务的政治精神,因此县政府不可能出台与中央精神相冲突的政策文件。为了加强对荒田、冷浆田、深脚田合理开发利用,避免其被抛荒,我们将向县政府建议将耕种条件差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整治中,改善其耕种条件。

我们衷心感谢您及其它人大代表对我们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真诚邀请继续监督我们工作,同时希望您加强耕地保护国之大者政策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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