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关于2017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09-30 21:08:00

黎川县人民政府:
     黎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28日,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鄢国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和《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转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将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于12月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除了对县级总预算、基金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外,还重点关注了地方税收收入、土地出让金、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及“三公”消费平台等情况,并对部分县直单位等预算执行单位和保障性住房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我县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良好,“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降低,报告指出了在预算收支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该报告为审查和批准2017年县级决算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审议意见和建议。
     1、依法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对于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并落实整改,并将研究处理、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并对相关部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2、加大审计公开力度。根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依法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黎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